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
与考生自由互动、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、解答。
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)第二十五条规定,现将在2020年全国成人高考舟山考区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、考试科目、违规事实、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,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,电话:0580-2045579(工作时间)。公告期满后,我中心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。
准考证号 |
课程名称 |
违规事实 |
处理依据 |
拟处理意见 |
2033090215100125 |
语文 |
考试结束将试卷带出考场。 |
第五条、第九条 |
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|
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
浙江成考网申明:
(一)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(二)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联系方式:邮件422619122@qq.com